一、接受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严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政策及法规。
二、在学院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工会的领导指导下,制定学院计划生育有关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协助院行政和全校各总支书记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监督计划生育责任制的层层落实情况。
四、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服务工作。根据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婚育、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宣传、咨询等一系列服务,每季度出一期计划生育宣传墙报。
五、指导各分会女工委员做好本分会育龄女教职工的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掌握育龄夫妇的婚姻、生育、节育状况及其变动过程,实施对育龄夫妇的婚、孕、产、育各期的服务,建立、健全育龄妇女档案和计划生育两簿基础档案。
六、组织做好女教职工“健康检查”工作。为已婚育龄女教工提供免费避孕药具。
七、负责办理院内计划生育对象一孩《已婚育龄妇女生殖保健/服务手册》、二孩《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相关审核工作。做好教职工独生子女各种政策性补助和慰问工作。
八、帮助生育对象准备相关材料,为其出具计划生育介绍信,使其及时办理生育服务证。负责开具产假、晚育奖励假和男教工的生育护理假。与孕期女教工签订“不做两非活动”的承诺书。
九、负责学院生育女教职工住院医药费、带环怀孕做人流手术医药费报销的审核工作。
十、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及报送各类统计报表,接受上级部门的经常性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
十一、深入基层,监督、检查各分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承办本校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兑现工作以及生育女职工的慰问。
十二、按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学院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