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奖励扶助政策的解释

作者:    审核人: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6-04-01

1、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2、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3、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即2015年12月31日前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4、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未及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继续申请领取,时间不限。

5、独生子女家庭再生育的,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此前已享受的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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