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下午,学校在希望大道校区行政楼9楼会议室召开教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费用互助会管理委员会暨监督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讨论2023年度患重大疾病会员申请互助金补助问题。互助会管委会主任、校党委副书记薛浩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工会、纪委机关、人事处、离退休处、财务处、审计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后勤保障集团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会综合科和后勤保障集团卫生所主要负责人,老、中、青会员代表参会,卫生所经办人员列席会议。
薛浩指出,互助会互助金补助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非凡,是依据《关于印发<盐城工学院教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费用互助会章程>(2023年修订)的通知》(盐工发〔2023〕2号)文件精神,为我校患重大疾病的经济困难教职工在一定程度上提供的经济帮扶和精神宽慰,也是关系到全体互助会会员特别是患重大疾病会员的切身利益,政策性、规范性极强,要切实把好事办好,好事办实。相关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审核相关材料,做到有据可查,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
会上,后勤保障集团卫生所负责人和经办人员简要介绍了53位申请2023年度互助金补助的教职工所患重大疾病情况以及发生在2023年1月至12月期间、符合补助规定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情况。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同意按照盐工发〔2023〕2号和《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统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盐医保发【2019】11号)的相关规定,对53位申请2023年度互助金补助的患重大疾病互助会员进行互助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