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王春霞老师被评为第七届盐城市“文明职工”

作者:    审核人:    文章来源: <a href='/ShowCopyFrom.asp?Cha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4-09-17

近日,盐城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市总工会发出《关于表彰第三届盐城市“十佳文明职工”和第七届盐城市“文明职工”、“五一文明示范岗”、“五一文明示范岗(班组)”的决定》(盐工发〔2014〕49号),授予我校纺织服装学院王春霞老师第七届盐城市“文明职工”荣誉称号、基础教学部基础数学课程组“五一文明示范岗(班组)”荣誉称号。

 



盐城工学院工会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