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
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展现时代精神的家庭典型,激励和引导我校教职工家庭积极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全校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校工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教职工家庭。
二、评选条件
1、家庭成员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遵守各方面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自强自立、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关爱他人、助人为乐。整体素质好,有较高的道德情操、文化素养和高雅的艺术情操,家庭生活丰富多彩、健康向上。
3、家庭成员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
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守望相助。家风淳朴、互相扶助、相濡以沫。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等本职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
4、树立科学的家教理念,注重子女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父母严慈相济、言传身教,与子女相互促进、共同成长。
5、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明礼诚信讲公德,热心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社会公共事务和社区服务活动。
6、所报家庭须结婚五年以上。
凡是符合上述推选条件的我校教职工家庭均有资格申报学校“文明家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申报: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8)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9)家庭成员有涉意识形态不正确言行;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
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三、评选名额
分工会会员人数达100人(含100人)以上可推荐1~2户家庭,100人以下可推荐1户家庭。
四、评选办法
各分工会在同级党委(总支)的领导下,加强宣传,对照评选条件,组织推荐和评选工作,挖掘和评选出身边事迹典型、家风优良、表现优秀的教职工家庭,并将推荐和评选结果上报校工会审核。校工会将于2024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来临之际对当选的“文明家庭”进行表彰。
五、有关要求
1、申报“文明家庭”的教职工须填写《盐城工学院“文明家庭”申报表》,主要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
2、《申报表》于4月26日(周五)纸质材料(正反打印)送至校工会50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ygngk2005@126.com;
3、联系人:沈老师;电话:88168065
附件: 2023年度“文明家庭”申报表.doc
盐城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