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离退休工作处:
为做好学校教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费用互助会2023年度重大疾病互助金补助申请工作,根据《盐城工学院教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费用互助会章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互助会会员在2023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含市医保中心认定的特殊疾病的门诊费用),经市医保中心和学校两次医疗费用报销后自行所承担的住院医疗费用,并符合《互助会章程》相关规定的可以申请互助金补助。
2、申请互助金补助的互助会会员请填写《盐城工学院教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费用互助金补助申请审批表》(见附件),同时附本人在学校进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凭证复印件、未经学校医疗费用报销的本人住院的有效发票原件、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清单各1份分别交至各分工会、离退休工作处(离退休人员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统一汇总审核签字(盖章),并于3月22日(星期五)前交至工会综合科(行政楼503),《审批表》(电子)发送至ygngk2005@126.com,联系电话:88168065。
附件: 附件:盐城工学院教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费用互助金补助申请审批表.doc
盐城工学院教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费用互助会管理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