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切实做好我校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并进一步做好2019年度我校困难职工年终慰问工作,现统计并完善我校2019年度困难职工档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档范围
凡已缴纳2019年度工会会费的我校在册教职工。
二、建档条件:
根据全总工办发〔2006〕36号《关于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制度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建立困难职工档案:
(一)本人及家庭成员患有大病、重病、慢性病(具体病种按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省市相关的配套办法、规定执行),年医疗费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巨大的。
(二)由于天灾人祸等原因,家庭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影响基本生活的。
(三)其他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
三、具体要求
各分工会组织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认真填写《盐城工学院困难职工申请登记表》,要确保职工填写数据真实有效。本年度生病住院教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登记时提供病情诊断书、出院小结、药品清单复印件各1份。《盐城工学院困难职工申请登记表》经分工会主席签字、部门领导审核同意后,于2019年12月12日(周四)前按分工会集中报校工会工会工作科。联系电话88168065。
特此通知。
附件:《 盐城工学院困难职工申请登记表.doc》
盐城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