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文章来源: <a href='/ShowCopyFrom.asp?Cha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4-03-03

各分会

贯彻落实学校2014年春学期党委扩大会议暨四届二次教职工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围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开放发展、和谐发展”这一主题,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团结和睦、尊老爱幼、勤俭持家、艰苦奋斗的传统家庭美德,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和一切和谐力量,有效推进学校事业改革发展及和谐幸福校园建设校工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 “文明家庭”评比表彰活动。现将评比表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全校教职工家庭。

二、评选条件 

1、家庭成员爱国爱校、遵纪守法,认真学习、不断进取,积极支持并投身到学校的建设中去;

2、夫妻和睦互敬互爱、互相信任、理解、包容、持,家庭氛围民主、平等、和谐、温馨、幸福。在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等本职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

3、家庭成员整体素质好,有较高的道德情操、文化素养和高雅的艺术情趣,家庭生活丰富多彩、健康向上;

  4、家庭成员之间平等、民主、和谐,尊老爱幼、兄友弟恭,勤俭持家,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

5、树立科学家教理念,优生优育、教子有方、子女成长良好,品学兼优。

  6、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明礼诚信讲公德,邻里和睦助人乐;

  7、所报家庭需结婚五年以上。

三、评选办法

各分工会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加强评选工作的宣传,根据评选条件,将初评出 “文明家庭”的材料和登记表,在4月10 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档形式报校工会,由校工会组织评审。邮箱:guozh@ycit.cn

  四、名额分配

    分工会成员达50人以上评选两户家庭,50人以下评选一户家庭。

 五、宣传表彰

  通过宣传橱窗、网络、报刊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文明家庭”成员事迹的学习和宣传,并颁发奖牌奖品。

附表一:盐城工学院“文明家庭”评选名额分配表

附表二:盐城工学院“文明家庭”登记表 

 

 

                        盐城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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