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巾帼建功标兵”、“巾帼文明岗”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2-02-27

关于开展2011年度“巾帼建功标兵”、“巾帼文明岗”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分会: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上级工会和妇联组织关于开展巾帼建功工程活动的通知精神,全面总结我校2011年度“巾帼建功”工程创建活动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进一步激发广大女教职工为学校事业发展建功立业的热情,经研究决定在广大女教职工中开展2011年度巾帼建功标兵、 “巾帼文明岗”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巾帼建功标兵、“巾帼文明岗”面向全校女教职工进行评选,特别是教师岗位、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等基层一线女教职工。

    二、“巾帼建功标兵”评选名额及标准

    1、盐城工学院2011年度巾帼建功标兵共评选15人。

  2巾帼建功标兵应具备的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或显著;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高教研究、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申硕工作方面成绩突出或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高的或显著的科学价值或者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较突出或显著成绩。

     三、“巾帼文明岗”评选名额及标准

1、盐城工学院2011年度巾帼文明岗共评选5个。

 2巾帼文明岗应具备的条件:

1)创建单位成员中女性人数占总人数的50%以上,并且负责人中至少有一名是女性。

    2)创建单位成员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公民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努力钻研科学技术和业务知识,勤于教育教学研究,综合素质和工作业绩在同行中处于领先水平;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团结奋进,充满活力;乐于奉献、热心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上成绩突出。

    3)领导重视,把创建工作与本单位的整体工作紧密结合,统一计划、统一部置、加强管理、定期检查、富有实效。

    4)全体女性成员积极参加巾帼建功创建活动,在学校各项工作中成绩显著,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团队精神,并发挥一定的示范辐射作用。

      5)示范岗管理规范,有明确的创建目标,有切实可行的学习、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度。

四、评选办法

    盐城工学院巾帼建功标兵 巾帼文明岗采取分会推荐、工会组织评审确定、网上公示、表彰奖励四个步骤进行。

    (一)分会推荐。各推荐单位根据此条件要求,推荐1巾帼建功标兵候选人,条件具备的还可推荐一个巾帼文明岗候选单位

    (二)评审确定。校工会将组织人员对所有推报的材料进行审查,按照其事迹材料及现实表现综合评定,初步确定当选人。

    (三)网上公示。校工会对初步拟定的当选人通过盐城工学院工会网向全校公示,广泛征求全校意见。如遇异议,工会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查,确有问题的,取消其参选资格。

    (四)表彰奖励。对当选的2011年度盐城工学院巾帼建功标兵、“巾帼文明岗”在2012三八节期间进行表彰,并授予“盐城工学院巾帼建功标兵”、“盐城工学院巾帼文明岗”称号。

    五、有关要求

    《盐城工学院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盐城工学院巾帼文明岗推荐表》一式三份,并附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于229前上报工会女工科,同时报送电子版。

    邮箱:wlpaa@ycit.cn

电话:88168064

地址:新校区行政办公楼503

 

附件:

1、盐城工学巾帼建功标兵申报表

2、盐城工学院巾帼文明岗申报表

 

 

 

 

 

 

 

 

 

 

 

 

 

 

 

 

 

盐城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1

盐城工学院“巾帼建功标兵”申报表

 

 

 

 

 

联系电话

 

巾帼建功标兵事迹

 

部门意见

 

分会意见

 

学校工会意见

 

学校意见

 

 

附件2

盐城工学院“巾帼文明岗”申报表

巾帼建功立业 示范岗全称

 

所在部门

 

争创巾帼

建功立业时间

 

岗位

负责

姓名

 

巾帼建功立业

示范岗成员

总人数

 

电话

 

其中女性人数

 

主要事迹

要求:2000字左右附表后

岗位

所在

部门

意见

 

岗位

所在

分会

意见

 

 

学校工会意见

 

 

学校意见

 

 

 



盐城工学院工会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