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彩云妈妈”行动的通知
各分会、二级关工委:
根据《盐城市教育系统开展“彩云妈妈”行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彩云妈妈”行动的通知》精神,为动员广大女教职工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慈善活动,关爱贫困学生,推进和谐校园建设,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彩云妈妈”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发动。 “彩云妈妈”行动是一项公益慈善活动,也是各分会、关工委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彩云妈妈”这一活动,激发广大女教职工的亲和力与关爱心,把母爱洒向贫困学生、留守、孤贫儿童,对他们进行帮扶,帮助他们渡过难关,走出困境,成就人生,“彩云妈妈”行动是一项意义重大,具有可持续性的志愿行动,各分会、二级关工委要动员广大女教职工广泛参与到此项行动中来。
二、组织实施。各分会、二级关工委应成立“彩云妈妈”小组。明确一名女性领导为组长,女工委员为联络员,女性科级干部、女性辅导员为成员,动员女教职工特别是女教授志愿参与到此有意义的组织与活动中来。各分会、二级关工委要认真组织志愿者的招募活动,做好“彩云妈妈”报名、登记、汇总工作,建立“彩云妈妈”数据库,并将汇总名单于3月10日前报校工会女工科汇总。
三、活动开展。各分会、二级关工委要积极行动起来,及时向党总支汇报“彩云妈妈”行动情况,寻求党总支的支持与指导。“彩云妈妈”小组要联合学生科,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贫困生座谈会,每学期至少对贫困生资助一次。每个学期结束前,各分会需将“彩云妈妈”活动的图文资料校工会女工科,作为评选“巾帼文明标兵”、“巾帼文明岗”的基本依据之一。
以上通知,请贯彻执行。
盐城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二0一二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