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工学院体育活动先进分工会评选办法

作者:    审核人: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8-01-16

为贯彻落实国家《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激发、调动各分工会和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体委、工会组织的各类群众性体育竞赛活动的积极性,推进我校全民健身活动的深入开展,经校体育运动委员会提议,校工会委员会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校工会各分工会(体育部分工会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项目

校体委、校工会全年组织的体育竞赛项目,包括女职工趣味运动会,校田径运动会,教职工乒乓球赛(含个人)、保龄球赛、排球赛、羽毛球赛、拔河比赛。

三、评选办法

1、团体体育项目取前8名,一、二、三等奖参加积分。第1名为一等奖,积分为10分;2-4名为二等奖,积分为7分;5-8名为三等奖,积分为5分。

2、个人体育项目取前8名,一、二、三等奖参加积分。第1名为一等奖,积分为2分;2-4名为二等奖,积分为1.5分;5-8名为三等奖,积分为1分。

3、每年底汇总形成《盐城工学院年度体育活动先进分工会评选积分表》,体育活动年度总积分前八名分工会为体育活动先进分工会,由校体委进行表彰;各分工会按体育活动年度总积分给予奖励,按分值进行奖励。

四、本办法由盐城工学院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盐城工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盐城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二○一八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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