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二级单位教代会建设的通知

作者: 李晋   审核人: 谢毅敏   文章来源: 工会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23-10-18

各二级学院和直属单位分工会:

学校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制度的延伸和二级单位内部治理基本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二级单位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2011〕32号)、《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苏委教〔2013〕9号)、《盐城工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盐工委〔2020〕19号)和《盐城工学院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试行)》(盐工委办〔2019〕14号)的规定,学校二级单位应当建立教代会制度,教代会在二级单位党委(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学校工会的相关业务指导。目前,我校数理、机械、汽车、电气、信息、土木、纺服、化工、材料、环境、海生、经管、人文、外语、设艺、马院、体育、继教(开大)等18个二级学院和产研院、后勤集团、图书馆等3个直属单位都按规定建立了二级单位教代会(80人以下召开了全体教职工直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其性质、职权、运行规则与二级教代会相同)。

按照《盐城工学院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试行)》“第二章 职权”的规定,我校二级单位教代会行使四项职权:一是审议建议权:听取本单位年度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听取本单位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和改革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审议通过权:审议通过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等其它重要管理制度和办法:三是评议监督权:讨论审议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或教职工意见建议的处理情况报告;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本单位领导干部;通过多种方式监督学校、二级单位各项工作制度、决议、决定等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四是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需要在教职工代表大会商定的其他事项。二级单位行政要尊重支持教代会行使职权,为教代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教代会也要尊重和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在职权范围内独立开展工作。

按照《盐城工学院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试行)》“第五章 组织规则”的规定,我校二级教代会每届任期3至5年,定期换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遇有重大事项,经二级单位党委(总支)、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提议,可以临时召开教代会。二级教代会会议由分工会主席主持,主要议程包括:听取讨论二级单位行政负责人年度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代表意见建议(或提案)处理工作报告及提交大会的其他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代表讨论,征集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或提案);表决教代会职权范围内应当表决通过的事项等。二级教代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表决事项经应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赞成方为有效,提交教代大审议通过的事项需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近年来,在各二级学院和直属单位党委(总支)的正确领导和行政负责人的大力支持下,全校18个二级学院和3个直属单位分工会都认真履行了作为二级单位教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责,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了一次教代会,党建群团教代会项目考核合格,促进了校、院两级高质量发展,为我校连续三年在全省同类高校高质量发展和党建考核中居于第一等次第一名作出了重要贡献。2023年已进入到第四季度,有些二级单位已经召开了一次教代会,但多数二级单位还没有召开教代会。希望各二级学院和直属单位分工会及时向所在单位党委(总支)报告教代会工作,积极争取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对教代会工作的大力支持,最迟于12月20日(星期三)前召开本年度的教代会(80人以下为教职工大会),并于10月31日(星期二)下午5:30下班前将《盐城工学院二级学院和直属单位2023年教代会召开情况一览表》发给校工会女工科(教代会秘书处)科长李晋,联系电话:88168064,手机:13912518111(短号:68111),QQ:564198562,微信:lijin20110805。

附:《盐城工学院二级学院和直属单位2023年教代会召开情况一览表》

特此通知。

盐城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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