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工学院工会工作职责

作者: 沈秋红   审核人: 谢毅敏   文章来源: 工会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22-02-25


一、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全面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教职工群众”基本职责,充分发挥工会作为党联系教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根据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承担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和提案工作,指导各二级单位做好二级教代会工作。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积极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协助党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其它各项政策,参与协调劳动关系、调解劳动争议,加强劳动保护,参与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的决策。

四、负责制定工会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分工会工作,组织各专门委员会开展工作。

五、配合党政部门开展教职工思想教育和劳动竞赛,提高教职工素质,组织和引导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改革和建设,协助做好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工作,组织开展劳模精神进校园活动。

六、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组织开展文体活动,搞好教职工疗休养工作,开展送温暖活动,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七、做好女教职工和青年教职工工作,提高女教职工和青年教职工的整体素质,依法维护女教职工和青年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八、抓好工会组织自身建设,负责“教职工之家”建设。

九、依法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财产。

十、完成校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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